紅網長沙8月1日訊(記者 劉容 實習生 桂經天)依mSATA照審計法等法律法規,湖南省審計廳對2013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8月1日,湖南省審計廳向媒體公佈了《關於2013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從今年審計情況看,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中還存在一些違規和管理不規範的問題,影響了相關政策措施的實施效果,以及財政資金績效和國有資產買屋的安全完整。
  省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55.79固態硬碟億元資金未按時下達
  
  在審計財政預算執行中,發現還存在部分收入未SD記憶卡及時繳庫、資金下達不及時、支出預算執行不均衡、多開設社保基金賬戶、政府採購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其中,省財政未將污水處理設施管網建設獎補專戶利息收入169.79萬元繳入國庫;省財政未將非稅收入1.55億元及時劃繳國庫和財政專戶。在省財政年初待分配資金中,有55.79億元未按規定在9月底前下達,占比19%,至年末仍有6.34億元未下達;省財政未按規定在30個工固態硬碟作日內,分解下達中央專項補助資金186.74億元,占當年中央專項補助資金總額的26%。省財政對社保基金專戶清理歸併後,仍有8個賬戶,較財政部規定的社保基金賬戶多開設了3個。
  在政府採購上,個別預算單位未按規定進行。其中,省環保廳對可進行多來源採購的重金屬管理示範類項目課題,實施了單一來源採購,涉及金額1,978萬元,且中標單位將項目分解後進行分包;省衛生廳對全省鄉鎮衛生院護理骨幹培訓等4個培訓項目,未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標採購,涉及財政資金806萬元;省疾病控制中心和省職業病防治院對二類疫苗、醫用設備,未按規定實行政府採購招標,涉及金額2.24億元。
  省環保廳轉移部分審查權力給下屬單位,使其獲益2304萬元
  
  本次部門預算執行審計,重點審計了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環保廳等15個單位。審計發現主要存在:預算編製不完整、不科學;預算收入不真實;所屬單位或掛靠管理的協會依托主管部門獲取收益;違規投資辦企業等多個方面的問題。
  ●所屬單位或掛靠管理的協會依托主管部門獲取收益問題。如,省環保廳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權力部分轉移給下屬的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該中心將“技術評估”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2012至2013年據此收取“技術評估”費2,304.22萬元。省人社廳下文,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協會發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規彙編》,該協會獲得收入102.57萬元。省金融辦掛靠管理的省金融協會,以提名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首屆理事會副會長和常務理事單位名義,收取該公司80萬元贊助款。
  ●一些單位多列支出,擠占或超標準安排專項資金,個別單位違規捐贈。如,省地稅局在系統財務中列支處室工作經費等機關費用334萬元,全系統超標準多提取工會經費9,893.21萬元。省廣電局在項目支出預算中安排各職能處室相關業務會議費、辦公文印費等一般運行性支出389.05萬元;從特設專戶的歷年實撥項目資金結餘中,違規捐贈新農村文化建設基金會公益項目150萬元。省糧食局所屬省糧科院截留農戶科學儲糧專項資金104.36萬元,用於工作經費;湖南天下洞庭糧油實業有限公司將危倉老庫改造專項資金211.94萬元,用於舊辦公樓維修改造。
  此外,在抽查常寧等4縣市重金屬污染防治項目時,發現,其進展緩慢,18個應在2013年底前完成的項目,有15個未完工,其中有3個未開工,1.2億元資金滯留在財政及項目業主單位,占財政補助資金的50%。
  “三公”經費治理顯成效,37家單位“三公”支出下降5.6%
  
  按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要求,結合省級預算執行審計,省審計廳對省直37家單位“三公”經費專項治理情況開展了重點抽查。抽查結果表明,被抽查單位公務消費行為較以前明顯規範。
  2013年,37家單位“三公”經費實際支出1.17億元,較上年下降5.6%,較當年預算節約7.1%。不過,審計也發現,“三公”經費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規範的問題。一是部分單位由於“三公”經費預算編製不准確,造成支出超預算。審計發現有11家單位“三公”經費預算不准確,當年預算不能滿足實際需要。二是個別單位費用控制不嚴。如省廣電局當年“三公”經費實際支出較上年增長16.6%,超預算53.2%,三項費用較上年均有所增長且超預算。三是個別單位將費用轉嫁企業或下屬單位。
  10縣市以虛假合同等方式套取專項資金2,672.94萬元
  
  省審計廳還對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資金、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建設情況、就業專項資金、生豬生產資金等進行了審計。發現問題如下:
  ●對慈利縣、醴陵市、武陵源區2010至2012年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資金審計。有2縣市通過虛報工程量等方式,套取專項資金1,462.79萬元,用於工作經費、其他基建等支出;2縣市挪用專項資金387.57萬元,用於工作經費等支出。資金使用分散,效益不佳。工程建設管理及項目後期管護機制不完善。
  ●對長沙縣等17縣市2010至2012年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情況審計,發現違規使用專項資金4,615.29萬元。其中,9縣市水利部門機關經費等擠占專項資金1,336.1萬元,10縣市以虛假合同或收取管理費等方式套取專項資金2,672.94萬元,4縣市以融資費用等名義違規列支447.35萬元,5縣市違規列支公職人員評審費158.9萬元。49家安全鑒定、設計和施工單位在11縣市項目中通過轉包,不當獲利6,134.96萬元。
  ●對岳陽等4市和寧鄉等4縣市2012至2013年就業專項資金審計。發現,擠占挪用就業專項資金2,940萬元。1市1縣擠占就業專項資金763.6萬元,用於工作經費、檔案費和研討費等;2市2縣挪用專項資金2,176.4萬元,用於固定資產的購建和信息網絡中心建設、辦公用房購置及裝修等基建支出。4市2縣超範圍、超期限、超標準列支就業專項資金8,251.07萬元。
  ●對攸縣等8縣市2011至2013年生豬生產專項資金審計。發現,違規分配或發放生豬生產專項資金3,856.47萬元。衡南縣違反財務管理規定,將生豬產地檢疫費和代收代付養殖戶參保生豬自交保費等1,603.57萬元,設立“小金庫”。8縣市擠占挪用生豬生產專項資金1,543.86萬元,用於縣市畜牧部門辦公經費、基建支出和人員補助等。
  ●對20所省屬高校2012至2013年科研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專項審計。發現,3所高校多頭申報、重覆立項或者違規申報獲取項目資金335萬元。擠占、套取、違規使用科研經費等5,693萬元,個別科研人員涉嫌嚴重違紀。20所高校2013年末知識產權存量3,733件,其中發明專利1,350件,均未及時轉化,科研成果轉化率不高。大部分校辦科研機構占用學校資金資源資產,但未反哺學校,個別還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現象。
  衡炎高速多占地地226.77畝
  
  省審計廳對全省38條政府性投資高速公路建設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促進項目建設單位全年共核減工程造價和節約建設資金9.3億元。審計發現,建設單位管理費超概算較多、車輛管理不規範。截至2013年底,2012年通車的14個項目中,有12個項目的建設單位管理費超概算1.95億元,超支62%;14個項目共購置車輛650台,其中高檔大排量車輛108台,尚有部分外借車輛未收回。
  在對長沙黃花國際機場擴建工程竣工決算審計中發現,其輸變電工程項目投資超批覆770.9萬元,部分項目現場變更簽證管理不到位,違規在當地徵拆包乾經費中列支其他費用184.4萬元。
  在對衡炎高速竣工決算審計中發現,該高速實際完成投資超概算9.04億元,超概率18.4%;該高速全線管理設施原批覆占地240畝,實際占地466.77畝,多占地226.77畝,超批覆占地94.5%。監理單位未嚴格履行職責。施工單位共申報變更15.58億元,變更工程實際結算金額為9.47億元,工程變更虛報率高達39.2%。建設單位管理費超支。衡炎公司管理費實際支出4,448.3萬元,超支1,644.95萬元,超支率達58.6%。  (原標題:[首發]湖南2013年度審計:37家單位“三公”支出下降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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